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转发第一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的通知
 
 
 
关于转发第一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主体资格依据的通知

2009-08-14

          阿市政发【200913

 

阿克苏市建设局职权执法

依据:

1、《建筑法》第六条

2、《招标投标法》第七条第二款

3、《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

4、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

5、国务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6、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

7、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

8、《城建监察规定》第三条

9、《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

10、《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第七条;《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第六条

11、《城市供水条例》第七条、《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12、《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条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第三条

 

阿克苏市建设局授权执法: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依据:

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用户名:
密    码:
 
用户名:
密    码:
 
信息公开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公开规定
      依申请公开
copyright 2009 版权所有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新ICP备06001362号
政府咨询电话0997-2152279 地址:阿克苏市南大街3号 邮编:843000
建议使用IE6.0以上使用,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