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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新兵征集有关规定

2009-11-03

 

根据《中华民族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关于“每年十二月三十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应当被征集现役的规定,现将2009年度新兵征集工作规定如下:
一、兵役征集时间,今年征兵时间从11月1日开始,12月20日前结束,具体划分为:11月1日至10日为宣传报名阶段;11月10日至15日进行目测;11月16日至20日进行体格检查;11月21日至23日进行心理测试,11月24日至27日进行政治审查;11月28日至12月5日为复查定兵;12月10日至20日为起运阶段。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持阿克苏市常住户口,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09年满18-19岁。男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岁-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地点和程序。在所管辖的街道办事处武装部进行报名参加,按照适龄公民上街道武装部登记、目测初审、体检、政审、定兵的程序进行。
四、征集要求。凡符合征兵条件的男性,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武装部报名。未经兵役登记的,届时不予安排体检、政审。
                           
                          兰干街道武装部
                           2009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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