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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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普鲁克乡吾斯塘博依村(5大队)位于208县道旁,下辖4个村民小组。全村共182户、 744人。耕地面积4484亩,人均耕地6亩。2008年实现集体总收入426万元,人均纯收入4971.35元。近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带领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新农村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对全乡及附近行政村起到了积极的模范带动作用。
强组织、抓宣传、宣传氛围浓
自新农村工作开展以来,为了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该村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治保主任兼任此项工作的领导小组,并从各小组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该项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新农村的建设工作。同时,村党支部很重视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动员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知度。自2004年来,该村利用村大喇叭、在大队部悬挂横幅、定期出板报、在村主要道路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了中央对农村的优惠政策、新农村建设等知识,为新农村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基层群众对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另外,村党支部还将新农村的建设任务同各村民小组组长的管理和考核相挂钩,制定了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的奖惩规定,使新农村建设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重规划,强管理,工程质量高
为确保工程质量,自2004年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来,村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工程质量管理卡的要求,严格程序,狠抓了工程质量,明确凡在建房过程中,存有质量问题的;在乡抗震办工作人员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在市、地区抗震办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其进行处罚。若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初期必须与乡抗震办签定工程质量保证协议书,确保了工程质量。截止目前,共修建质量合格的抗震安居房229户,使村民们住上了温暖、舒适、安全的房屋。
五年来,我们按照“以村为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集中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打破区域界限,把分散的居民集中起来,以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户集中建房、集中居住。要求凡新建抗震房,必须按照市上统一标准的农村住宅结构设计方案建设,建房之前,必须报经乡抗震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选址、建设项目,乡抗震办一律不予审批,切实做到科学规划、布局合理。
起点高,标准高,新农村建设基础实
按照市、乡的建设要求,该村在村中新建了1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对全村进行了整体规划,并对其住房外观、内部构造作了统一要求,使新建的抗震安居房更加科学、完善、安全、合理,改变了过去村组规模小、房屋建设不规则、不科学、无规划、分散凌乱的状况,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示范作用。同时也带动了其它村居民建设新农村、规划新家园的积极性,多次受到了地市领导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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