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隆重表彰奖励,优先晋升文明单位;对成效不明显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奖优罚劣、优胜劣汰。 三、按照上级规定,对文明村民、星级文明户在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优惠照顾。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